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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(1)

    《我和隔壁老王(重生)》作者:你猜我叫什么
    文案:
    我的隔壁住了个老王,身高八尺,容貌昳丽。
    我死的时候没给老王说我喜欢他,我重生后更不可能和他说喜欢他了,就像我妈说的,有些人注定有缘无分。
    于是重生之后,我吸取了上辈子的教训,准备好好学习,天天向上!迎娶高富帅,走上人生巅峰!
    当然,在做到这些之前,我要先远离老王。
    可是为什么,这一次的发展路线和上辈子的不同?
    我越是跑,他越是要粘上来。
    当我正准备牵着别人的手高唱哈利路亚的时候,他却出来横插一脚!非说我绿了他???
    我以前怎么没发现,你是这样的老王?
    面冷心热微直男攻*心大二货受
    都说媳妇儿是用来宠着的,老王:有吗?
    内含微狗血,并有追妻火葬场,攻上辈子的确太欠揍了些,所以这辈子会还回来的hhh
    ps:
    老王以前就告诉过我,说他不喜欢这个称呼,因为听起来就像是我的奸夫来着。
    其实悄悄的说一句,有段时间我也觉得他像是我的奸夫
    就像是潘金莲在窗户上挂根丝巾等西庆,只要我的阳台开着,他总有各种理由翻进来。
    攻受从小认识。
    第一人称。
    内容标签: 情有独钟 前世今生 重生 打脸
    搜索关键字:主角:谢嘉裕 ┃ 配角:王洵 ┃ 其它:
    第1章 第二个开端
    你知不知道,谢嘉裕喜欢你?
    啊?
    我敲门的手戛然而止,两人的谈话声从未关严实的门缝中泄露出来。
    背对着我的那个男人嘴中发出一声小小的惊叹,透过百叶窗帘,我盯着他下方泛青的头皮,手中的资料被紧紧的捏住,微微凹下去一角。
    我听见王洵小声的笑了起来,笑声就像是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:你在开玩笑吧。
    里头坐着的两人,是我的合伙伙伴,噢,不,准确来说,他们才是合伙的伙伴,我不过是王洵拉过来帮忙的,毕竟创业的钱是他们出的,我不过是个卖力的下属。
    就那天中秋节的晚上,吃完饭后,谢嘉裕喝醉了酒,是我送他回去的,里头的人像是想到了什么好笑的事情,笑了起来,他大约把我当成了你,哭着大喊,老王、老王我喜欢你,哈哈哈哈,还想凑上来亲我,可把我恶心坏了。
    我盯着里面那个绘声绘色表演的男人,气的发抖,同时脸上冒出一抹窘迫的红色,忒!林巍你TM个龟孙!
    我、我藏了二十几年的事情,便被他这样,不留情面,当个玩笑似的讲了出来
    林巍他一直看不上我,在他的心中,我不过是王洵的一个跟班而已,王洵养着的一条狗,他能做出这样的事情,也不枉他看不惯我这么多年。
    我站在办公室外面,就像是被脱光了衣服拉在众人面前展示,窘迫、难堪
    这个时候,我若是个血性男儿,应该冲进去,抡起我手里的资料把林巍那个sb给打成猪头,或者是当个缩头乌龟,立马离开,并且当作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,继续呆在王洵的身边。
    但我什么都没做,甚至把自己的身子往旁边挪了挪,用一盆盆栽挡住,心脏莫名的快了起来,脸涨的通红,带着对这份隐秘感情现于天日下的难堪,但我依旧对王洵接下来说的话带着一点期待。
    林巍笑过以后,办公室中陷入了诡异的寂静,我看见林巍的脸色渐渐尴尬起来,他语气结巴:王、王洵,我没开玩笑,谢嘉裕他真的是这么说的。
    半响后,王洵似乎动了一下,我虽然看不见他的表情,但是那声音在我耳中却像是寒冰一般的凉:哦。
    缓缓的又添了一句:他和我,从小就是邻居,关系不错,你应该听错了。
    谢嘉裕谢嘉裕!
    我徒然惊醒,脑门上一片冷汗,脑袋带着刚睡醒时的混沌,一抬头,便看见了正在收拾东西的郑宝,他嘴里不知道在嚼什么,有些口齿不清:怎么我就去打个篮球的功夫,你就睡着了?走了走了,回家了。
    我揉揉眼,对他一笑:大概是昨晚没睡好。
    郑宝把我的脸揪过来一看:是没睡好,眼底都是青的。
    我打开他的手,开始收拾东西,心里不禁唏嘘一声,怎么又梦到以前的事情了。
    虽然听起来很玄乎,但是这是真的,我重生了。
    我上辈子死于飞机失事,醒来过后,便回到了十六年前,我在自己这具十六岁的身体中,已经有一个多月了。
    咳咳,虽然听起来有些老套,但正如我梦中所梦到的那样,我一个不小心,听到了自己喜欢了快二十年的人说出了那番话,虽然这是我意料之中的事情,但还是难免伤心一把。
    我和王洵是邻居,自从穿尿布起,就在一起的那种邻居。我和他当了许多年的邻居,但是是什么时候喜欢上他的我就记不得了,当我反应过来的时候,已经像是个思春的少女,满脑子都是他,弯成了一盘蚊香,早已掰不直了,一扭就碎。
    我一路追着他,从小学到初中,初中到高中,除了大学外,一直到工作,都追随在他身边,就像是林巍说的那样,像一条哈巴狗,虽然我很是厌恶这种说法,不过细细一想起来,的确是啊。
    我曾经想过,这样的日子也许是最好的吧,在他的旁边扶持着他,紧紧追随着他,工作累的时候偶尔还能看看他,当他的得力助手,最后成为他一生的挚友,也是好的,王洵那样的人,不可能喜欢上男人的。
    可是到头来哦,我倒是成了他嘴里的那个关系不错的邻居,连朋友都算不上,你说寒不寒心。
    二十多年的爱恋,起于王洵,败于王洵,我的确是累了。
    若我是个血性男儿!
    可是我不是,我还是做了缩头乌龟,当天便抱病回家,一封辞职信发到了王洵的邮箱中,然后清算了下我这些年的资产,思忖良久后,当晚就买了一张前往英国的机票。